1.3 果酱中食品添加剂的限量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比分析
浆果制成果酱的过程中会使用食品添加剂,目的是为了延长保质期,并使其颜色鲜亮、口感宜人。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有着色剂、甜味剂、增稠剂、防腐剂、抗氧化剂等。我国对果酱中添加剂有限量要求的标准主要是GB 2760—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[11],其他产品标准中的添加剂限量要求多为引用GB2760—2014。本文将其与CAC制定的食品添加剂标准进行对比分析。
目前,GB 2760—2014对果酱中食品添加剂有限量要求的种类共有48种[11],CAC标准中对其有限量要求的种类共有33种。通过对比我国与CAC制定的食品添加剂限量可以看出,仅我国制定限量的有27种,仅CAC制定限量的有12种,双方均制定限量的有21种(见表3)。其中,我国制定的最高残留量比CAC严格的食品添加剂有4种,比CAC宽松的有7种,限量一致的有10种。CAC标准中要求比我国严格的食品添加剂主要为着色剂,包括焦糖色(加氨生产)Ⅲ、亮蓝及其铝色淀、葡萄皮红(葡萄皮提取物)、日落黄及其铝色淀、胭脂虫红、胭脂红及其铝色淀,限量值比我国严格。
通过以上对比分析,我国果酱出口生产企业需重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种类和限量,改进生产工艺水平,和国际接轨。尤其要注意严格控制果酱中着色剂的使用,按照CAC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进行添加。
2 结论
近年来,国际市场上有关我国出口食品安全问题的事件频发,为我国的食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。努力提高我国浆果及其果酱产品的质量水平,既可以使国民享受到更好的国产食品;还有助于增强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,促使生产企业更加稳定地开拓国际业务。
果酱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有着色剂、甜味剂、增稠剂、防腐剂、抗氧化剂等。通过与CAC标准的对比可以看出,CAC标准中要求比我国严格的添加剂种类主要为着色剂。这就需要生产企业改进工艺水平,控制着色剂的使用。
我国现行的浆果农残标准与欧盟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,欧盟农残标准在种类、数量、严格程度上均是国标的数倍。因此我国需要进一步从土壤、生态保护以及种植水平上加大投入,降低农药使用量,提升产品的质量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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